- 第68件 关东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四月)》。档案记载了河北省遵北县北毛家厂步兵第三十三团第六连李陵生写给热河省喀嗽沁右旗沟门子村公所李某的信件摘抄,记录了日军逮捕了长城内外十里以内通行的人,并以八路军密探的罪名把他们杀死
- 第69件 日军华北派遣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四月)》。信件摘抄中记录了山谷间到处都是人的尸骨,昨天死了一名劳工的内容
- 第70件 日军华北派遣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九月)》。档案记载了昭和十六年(1941年)九月东京市淀桥区西大久保三-五五和田松永隆写给大同煤矿日洞采炭所齐藤显的信件摘抄,有“在陆军大臣眼里,你的身体在你进入杀人株式会社(军队)之前并非是你的身体”的内容。此内容被做“削除”处理
- 第71件 海拉尔地方检阅部《通信检阅月报》。档案记载了昭和十六年(1941年)齐齐哈尔市龙华路长久街铁道建设事务所机械员荒井芳夫写给富山县富山市不二越町上杉先生转交武田良光的信件摘抄,记录了军事工程投入了一万多名劳工,逃跑的劳工被捉回后用土埋、灌水、殴打等方式残酷折磨。此信件被做“没收”处理
- 第72件 日军华中派遣队《[战]时月报》。档案记载了昭和十八年(1943年)七月幸第三七〇二部队佐藤三郎写给名古屋市中川区八熊町苗田二一九九佐藤敏郎的信件摘抄,记录在河岸上砍杀“敌方”密探;另记录了日军烧自己战友的尸体,烧尸时,将芋头一起烧着吃。信中说步兵作战时,几乎每天都在放火、抢劫、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