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件

关东宪兵队《通信检阅月报(四月)》。档案记载了河北省遵北县北毛家厂步兵第三十三团第六连李陵生写给热河省喀嗽沁右旗沟门子村公所李某的信件摘抄,记录了日军逮捕了长城内外十里以内通行的人,并以八路军密探的罪名把他们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