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齐心抗疫、共克时艰,使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吉林省还先后从省内多家医院选派多批医疗队、筹措相关救援物资对武汉进行驰援。为了真实记录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历史过程,展现战役一线工作者的牺牲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和吉林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使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吉林省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吉林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照片、音视频等,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书信(包括微信、QQ等社交软件对话记录),以及可展现吉林省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物资供应等系统及农村、社区等部门及单位在抗击疫情中所做贡献的相关资料(如社区街道管控工作记录、小区进出证、登记表、测温仪、工作证、袖标、宣传单、横幅等);
2.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3.反映吉林省全力支援湖北武汉情况的相关资料,特别是在吉林省医务工作者驰援武汉以及筹措运输援鄂物资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
4.反映吉林人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展现吉林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精神风貌的相关资料;
5.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以及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6.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的材料,如社会组织、个人自发为疫情防控工作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7.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患者及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8.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查考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据、实物(防疫用品、请战书)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法
(一)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须客观、真实,并能够展现吉林人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定信念以及为之做出的巨大努力与付出;
2.载体形式不限;
3.图片资料需注明拍摄者、摄影内容、拍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4.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且注明拍摄者、摄影内容、拍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5.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作品中引用的数据、事件等须真实、有效。
(二)征集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人员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本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对符合捐赠要求的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本次征集活动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并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且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内容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赠者可将所捐赠的档案资料电子数据通过网络发送到吉林省档案馆“新冠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捐赠的档案资料实物可邮寄或直接移送至吉林省档案馆,也可联系工作人员到捐赠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接收。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林省档案馆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安路63号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电话:0431-88553735 88553731
联 系 人:魏慧靓
征集邮箱:WM196828@163.COM
吉林省档案馆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