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档案标准 > 正文

省直机关单位电子文件归档目录模版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10:07 发布者: 

省直机关单位电子文件归档目录模版使用说明

1、A电子档号字段不需要填写,填写B、C、D、E、F字段后公式自动生成,如公式行数不足,向下选中A段任意一格显示黑色实心十字时向下拖拽可得。
2、归档年度、门类代码,等需要重复数据的字段,选中所要复制的单元格,向下拖拽一格,在下拉菜单中选中“复制单元格”再向下拖拽即可,需要递增的件号等,可以选中第一件出现黑色实心十字时直接向下拖拽即可,均无需重复录入。
3、E保管期限字段,填写永久、30年或10年即可。
4、本表页面设置为A4横向,在著录完毕后,需要打印,但是横向打印不全时,可以在文件-页面设置-调整缩放比例中调至可打印齐全的比例数。  

5、附件

省直单位文书类电子档案目录模版.xls

省直单位文书类电子档案目录模版使用说明.txt

 

 

关于开展省直单位文书类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的通知

 



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馆藏开放档案查询电话:0431-88497856

已公开现行文件查询电话:0431-88497857

服务监督电话:0431-88553763;151 4419 6363

版权所有 吉林省档案馆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安路63号 邮编:130041 
吉ICP备13000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