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档案文化 > 正文

清代吉林公文邮递实寄邮件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8:48 发布者: 

淹没了黄尘古道,荒芜了烽火边城,岁月啊,你带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地名…… 扶余曾名伯都纳、双阳曾名苏瓦延、吉林市郊的金珠乡曾名金珠鄂佛罗、蛟河市天岗曾名额穆等等,这些地方过去都曾设立过驿站。

清代的吉林驿站是传递公文的地方。当时传递公文都有里程的规定,即所说的三百里加急或六百里加急等。在清代题材的电视剧里,我们时常能看见那些手持文书,骑在马上狂喊飞奔的传递人,这就是信使,他们身穿镶蓝号坎,挎着腰牌,头戴清军圆檐无缨帽,绑着腿绷,穿着马靴,日夜兼程。驿站每天不分昼夜备快马多匹,当传递信使飞马而来时,便吹号呼喊,站丁听到信息时,立即解下备用的驿马,快速传递。如果是快报,立即由两个人将传递信使扶到早已备好的马上,递给食物,然后扬鞭飞驰而去。如是慢报,信使可到驿站休息,换人换马。如有紧急军情或皇帝命令,信使必须昼夜疾驰,人和马都不能换,驿站上俗称“八百里滚蛋”,意思是说一骑扬尘,站站传递,日行800里,最后马累死了,信使只好连滚带爬地将信件送达到目的地。以后驿站上人就把驿站传递情报最快的速度800里加急,叫做“八百里滚蛋”。

“火票”和“排单”是我国邮驿制度的产物。

“火票”不能乱用,只有遇到军务重要事情和紧急公文才可以用。 公文限马上飞驰者,标明日行的公里数,按时限递送。一票只准填用马匹二匹。如物件须多人背负,在火票内详细注明缘由。“火票”能够说明所发公文的出处与发文者的身份。“将军火票”是吉林将军的专用火票。“将军火票”的格式较固定,文头直接印有“将军火票”字样,依次由发文的衙门、送达的衙门、官职衔名等组成。火票用过后要履行缴销手续。如《吉林将军衙门为缴销兵部所发随文火票的咨文》中称:“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二月,为咨缴事。……再查本部发给随文之火票,向系各省督抚按季具文,由铺缴部。现值军务紧要,理宜迅速。嗣后凡有限行里数公文之火票,不论多少,务须按月具文缴部,以便随时稽查,万勿迟宕。俟军务告竣后,系寻常文件,仍旧按季缴部……,吉林将军衙门将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至十二月十一日止,接收由部发来随文之火票9张,呈请咨缴查销”。文中提及公文中的有关命令或委托后,将命令执行情况或事务完成等情况,叙写成文,连同随文火票缴回原发文衙门兵部,进行注销。对于办事拖拉贻误公文传递,乱用火票的行为,官署也进行了制止。同治八年(1869年)八月十四日,吉林将军衙门为咨覆事,关于非遇紧急事件不得限行驰递的公文中称,“因该衙门自办此件迟误,反敢辄以限行五百里交驿驰递,岂非徒劳驿马而惊人心。当次军兴,驿站疲羸之际,该处竟以行常公文限行驰递,殊为不合”。“嗣后非遇紧急事件,不准仍前限行驰递。”

“排单”就是公文到达某一驿站的时间表。光绪三年(1877年)十一月,吉林将军衙门为非有紧急军情不得擅用排单咨(札)文称:“现在吉林各城公文,往往有用四五百里飞递者,及至拆阅,事属寻常,并非军务。似此擅发驿马殊属不成事体。亟应明定章程,以重邮驿。嗣后除关紧急军情,仍由驿马飞递外,其余寻常事件,悉行按站照依程限行走,概不得加紧递送,亦不得故意迟延,致多积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二月,为饬递事。今有紧急公文壹角,发递密山府设治委员会,仰沿途州县驿站官吏立即查照,将递到公文件数、时刻,逐一注明,选派的役、健马,昼夜限行300里,依限飞递,毋得片刻延误。若上站递到件数与单不符,及时刻迟延,或有擦损遗失,该站一面将情节注明单内,仍即驰送,一面呈报本司(即兵司)查核。如有违误,定即详请奏咨参办不贷。火速,飞速。”该公文的排单还注明了沿途经过的十三个驿站的具体时间,“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亥时正三刻到乌拉驿;三十日卯时初一刻到额赫穆驿;三十日酉时初刻到拉法驿;……宣统元年正月初四午时正刻到绥芬文报局;……正月初五日申时正刻到局。”清朝末年,承载着千年文化和人文情怀的驿站废止,改为文报局。曾经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也随之渐渐消失。但是驿路并没有淹没,而且渐渐由尘土飞扬的便道演绎成大道通衢,真实“一页风云散啊,变换了时空。”

省档案馆收藏的清代末期吉林公文邮递实寄邮件,是非常难得的邮政珍品。2002年首次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在1995年荣获“95印度尼西亚国际邮展大会银奖”,在2003年举办的第16届亚洲国际邮票展览上获“大渡金奖”。

吉林省档案局编研处 杨俊卿

首页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