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档案文化 > 正文

纪念五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8:48 发布者: 

吉林首次纪念“五一” 国际劳动节

“五一”国际劳动节,简称“五一”节,它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二十一万多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14日,由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召集的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法国代表拉文提议:把1886年5月1日美国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日,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了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从此,“五一”国际劳动节诞生了。

我国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活动可追溯至1907年,这年5月14日,哈尔滨及中东铁路沿线中俄工人在哈尔滨松花江十字岛和道里市公园集会,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俄历5月1日)。因此,1907年哈尔滨工人的这次活动,是中国工人在中国第一次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活动,在中国工人运动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 提出“打到南京去”的号召,并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五月一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这天全国放假一天。每逢这个佳节,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吉林省境内首次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是1925年5月1日。这一天吉林市召开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共产党员马骏以《苏联十月革命的意义》为题,应邀在工科学校讲演,介绍列宁领导苏联十月革命的经验,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吉林省档案馆编研处

2011年4月26日

首页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