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总公司
(1966~1968)
全宗号 48
(一)机构概况
吉林省建筑总公司于1966年4月成立,隶属吉林省基本建设委员会领导。该公司是主管吉林省直属建筑工程和安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工作的企业性质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根据上级下达的基建计划,受理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施工项目的平衡、分配和管理,督促与检查各项建设项目的完成。
内设机构:办公室、生产计划处、技术处、劳动工资处、财务处、材料设备处。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省建筑总公司1966~1968年共形成档案35卷,其中永久卷9卷,长期卷26卷,案卷排列总长度为0.
8米
。档案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分类,编有案卷目录和开放目录各两套。已完成案卷级目录数字化,实现机检。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公司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有关国防、军工基建计划和保密工作的规定、办法;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启用印章等文件材料。
2.人事劳资 有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干部调动、人员处分的决定、通知;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工人、学徒工等定级转正表;职工疾病、伤亡情况报告、说明;出国援外人员名单等材料。
3.财务 有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年度建筑企业财务决算的报告;召开建筑、安装企业决算座谈会议纪要;省财政厅对本公司所属单位年度会计报表的批复、物资处理间接费用开支的通知等材料。
4.设备管理 有建工部1966年关于机械设备、物资申请分配供应的管理规定、办法;公司年度施工机械设备汇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