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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7:48 发布者: 

 

       

吉林省物价局

(19552003)

全宗号42

(一)机构概况  

吉林省物价委员会于19572月成立。19787月,恢复吉林省物价委员会机构。19834月,改为吉林省物价局。省物价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物价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平衡和安排省管产品价格,掌握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处理有关价格方面的问题,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内设机构:初期,设办公室(分设工业品价格组、农产品价格组)。1962年,设秘书室、综合处、工业成本物价处、农村产品收购价格处、交通服务价格处。之后,多次进行调整和变动。至2003年,设办公室、综合处、工业产品价格处、农业产品价格处、行政事业收费处、经营性收费处、价格认证中心。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吉林省物价局19552003年共形成档案7592卷,其中永久卷1807卷,长期卷2594卷,短期卷3191卷,案卷排列总长度为74米。档案按照年度—问题分类,编有全引目录一式三套,开放目录两套。已完成案卷级目录数字化,实现机检。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有年度工作的计划、总结;局务会议记录、纪要;召开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计划经济会议、物价工作座谈会、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价格信息工作会议、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税收财务监察会议、农产品成本调查会议等会议的领导讲话、典型发言等材料;各年度工资基金计划、财务决算报表;全省物价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代表名单;吉林省价格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吉林省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综合报告制度;下达各年度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专项事业补助费的通知;文秘工作和启用印章的规定、通知;内部期刊《吉林物价情况》。    

2党务有党建工作的计划、总结;党组会议记录、党组民主生活会议记录;党的组织、宣传工作总结;理论中心组及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方案、学习记录;吉林省物价检查系统行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整党工作材料;机关处级干部管理整顿工作的情况报告、总结;党组织、党员各类统计报表及党员名册;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    

3人事有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请示、批复;干部任免、调动的决定、通知;吉林省物价局机构改革定岗定员实施方案;吉林省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成立吉林省物价控制目标领导小组等单位的通知;人事福利工作的规定、办法;接收复员军人的请示、批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及考核工作的总结、报告;干部名册和登记表;各年度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表和奖励工资名册;干部离、退休情况统计报告;对犯错误人员的审查结论和相关材料。    

4价格管理有全面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的请示、批复;进一步开放价格的报告、通知;国家和省级分工管理价格的重工商品和交通运输目录;发布吉林省收费管理目录的通知;对四平市等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教育基金的批复;确定和调整各类工业品、纺织产品、水电、化工产品、林木产品、中西药及烟酒价格、服务行业、交通运输业等产品和行业价格标准的通知、报告;农、副、土、畜产品价格和土特产品、经济作物价格的批复;吉林省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乡镇企业管理费收缴、农村电价、赃物核价、开发经营商品房价格、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农药价格、卷烟零售明码标价等管理办法;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和进口商品国内作价问题的批复;关于下达改进农产品价格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工业品地区差价、出口商品供应作价的规定;关于检查调价执行情况和农副产品价格的总结;吉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力行为实施办法;关于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房屋拆迁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吉林省城市房屋交易价格管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汽车客运站收费、药品价格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等实施细则;吉林省计量器具修理、环境监测项目、地方水电电气设备试验、土地系统、医疗机构等收费标准;制止餐饮及歌舞娱乐业牟取暴利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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