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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馆切实加强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9:16 发布者: 

 

近年来,吉林省档案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档案局《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全省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全面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专题档案资料和吉林省各项重大活动专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档案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岗位职责,迅速行动,担当作为,通过专题收集、集中整理,扎实开展档案归集工作,并建立了专题数据库。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早抓好档案接收工作。2021年,省档案馆与省档案局联合召开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政务信息档案接收视频会,对档案接收范围、工作要求和整理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并进行视频培训,确保高质量接收疫情防控档案。二是紧扣重点特色,开展专题征集工作。2022年,省档案馆在吉林省突发疫情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公开发布《吉林省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并在馆内号召全馆干部职工积极发挥“档案收集员”作用,收集吉林记忆,讲好吉林抗疫故事。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档案进馆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档案依法依规、保质保量进馆,省档案馆召开专家鉴定会,对征集进馆的档案严格把关,并对确定进馆的档案进行整理。经整理,面向省直机关单位接收疫情防控档案目录9557条、纸质档案3893条;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文字1146篇、照片2409张、视频519、实物20件  

   

           (省档案馆工作人员整理疫情防控档案)  

      

    、强化协同开展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工作  

按照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省档案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着力从源头抓好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和留存工作,保证档案管理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一是提前介入,首次同步收集党代会档案资料。2022年,省档案馆制定省十二次党代会档案收集工作方案,主动与省委办公厅相关处室沟通协商,选派2名同志编入会务组开展收集工作,共收集文书类、音像类、实物类档案225件。首次实现档案同步收集,全面完整留存了省十二次党代会全过程档案资料。  

   

      (省档案馆工作人员在省十二次党代会现场收集档案)  

二是加强联络,做好省内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工作。按照省档案局印发的《2023年度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清单》,省档案馆与重大活动主办单位积极联络协调,制定方案,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工作程序、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要求、档案归属流向等。提前介入第八届全球吉商大会,收集到照片404张、视频6部、文件10份、实物19件;提前介入第十四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收集到文件143件、照片505张、视频3部。三是多措并举,搜集重大活动报道资料。通过网络,省档案馆搜集到省十二次党代会相关报道资料:文字70篇、照片134张、视频27部;党的二十大相关报道资料:文字281篇、照片543张、视频16部;第七届全球吉商大会相关报道资料:文字31篇、图片19张、视频1部;2022年空军航空开放活动暨长春航空展相关报道资料:文字30篇、图片108张、视频9部;第十七届长春电影节相关报道资料:文字38篇、图片90张、视频10部;第二十一届长春农博会相关报道资料:文字36篇、图片135张、视频8部。  

下一步,省档案馆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工作,持续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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