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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龄(1903-1985)

李梦龄,曾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

1903年生于河北省晋县。192511,在北京师范大学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学校党支部组织干事、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学生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活动,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308月在北平参加我党领导的反对军伐混战的群众

游行示威中被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顽强斗争,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出狱后党派他先后到大名县、张家口、宣化县、大荔县师范学校和吉林毓文中学工作。一面任教,一面宣传进步思想,引导有志青年走上革命道路。

19348,党派他到东北军担任西安东北军政治处宣传股长,在学兵队中做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和抗日救国政策,使许多东北军官兵在“西安事变”后走上革命道路。

抗日战争爆发后,到冀中抗日前线做军队工作。同其他几位同志一起在河北省无极县组建游击队第五支队,他是负责人之一。后任冀中军区组织科长、组织部长,晋绥军区三分区副政委等职。同敌人展开展开了英勇顽强、针锋相对的斗争,受到领导机关的嘉奖。

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工作。先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科长,中共吉北地委书记,中共吉林省委民运部长、组织部长,他以一路走来所积累下的丰富经验,出色的能力,和坚定的革命意识,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和解放东北,做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党校副校长。1952年至1966年,先后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省委第二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1954年,在率领吉林省人大代表团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突患脑溢血。此后,他一面治疗,一面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为吉林省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贡献。

粉碎四人帮以后,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先后担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1981年主动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他曾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85421日在长春逝世,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