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史故事 > 正文

土地改革运动在吉林

 
 
在吉林省档案馆保管的革命历史档案中,有这样两份档案,分别是当时划
分为小地主的杨景春和划分为贫农的金明根土改前后的阶级调查表。地主杨景
春的耕地面积由土改前的34000坪减少到土改后的6000坪,年收入由土改前的
840斗减少到120斗;而贫农金明根的耕地面积由土改前的2000坪增加到5000
坪,年收入由47斗增加到210斗,这一组数据有力地证明了土地改革运动给广
大农民带来的巨大利益。
翻开历史,对土地改革运动是这样解释的:土地改革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
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日伪统治时期,农村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而广大的贫雇农则处于少地或无地的境地。据统计,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约占有7080%的耕地; 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则只占有2030%的耕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却不得温饱。东北民主联军进入东北后,为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需求,也为了建立革命的根据地的需要, 19465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把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农民的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东北局“七.七决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五四指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

  吉林省境内的土地改革运动,始于19466月,结束于19486月,历时两年。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即清算分地运动、“煮夹生饭”运动、“砍挖”运动、彻底平分土地运动。

  在清算分地运动期间,全省共有50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团或工作队下乡发动群众,宣传党的土改政策,引导贫苦农民诉苦,开斗争大会进行清算分地斗争。这样,在很短的时间内,全省的土改运动就发动起来了,并取得了成效。据194612月统计,经过4个多月的清算分地斗争,吉林省分配土地311097垧,占耕地总面积27.2%;得地户数73684户,占总户数的18.3%;得地人数605479人,占总人数29.9%;平均每人分得土地5.45亩。为解决清算分地的不彻底,即所谓的“夹生饭”,中共中央东北局于19461121日发出《关于解决土改运动中“半生不熟”的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和工作团切实检查各地土改情况,发现夹生饭地区,集中力量加以消灭。吉林省各地按照省委的部署,全面放手发动群众再次掀起土改高潮。到19476月,“煮夹生饭”运动取得重大成果,据统计,吉林省委所辖地区共分地52万垧,比清算分地阶段增加21万垧。在改造“夹生饭”斗争中,尽管查出了大地主恶霸的黑地,但地主的大量浮财没有查出来。在东北局的领导下,各地开展了“砍挖”运动。因为夏季攻势以后,吉林境内的解放区不断扩大,吉林省的土改运动分为两个部分:在老解放区以“砍大树挖财宝”为主要内容,在新解放区以清算分地为主要内容。老区的“砍挖”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全省挖出的浮财为数之巨,比没收地主土地的全部价值还大数倍。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在中共辽宁省委、吉林省委、辽吉省委的领导下很快掀起了分浮分地的高潮。伴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土地改革也加快深入,开展彻底平分土地运动。除尚未解放的长春和吉林、四平近郊之外,全省农村约600万人口,分地约300万垧。占人口70%左右的贫雇农均分得一份土地;占人口15%左右的地主、富农也分得了一份土地以保证其生活;占人口15%左右的中农的土地原则上不动。分地以后,由政府发给地照,确定了土地所有权。至此,吉林省广大农村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改变了农村的土地制度,打破了旧的生产关系,解放了
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因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他们踊跃参
军参战,支援前缐,巩固解放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粉碎国民党的军事进
攻,夺取了东北解放战争的胜利。

(作者:吉林省档案馆  王满)